2021-12-04 11:21:09 浏览数: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5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面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做好广泛动员、积极宣传,明确此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排查内容,基层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安排部署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确保覆盖单位全部人员,坚决杜绝走过场。
二、突出隐患排查各单位对照上级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和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典型案例(见附件2)反映的问题,结合实际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联系十月初各单位自己查纠出的师德失范倾向性问题,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与教职工逐人签定“师德承诺书”,明确个人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
三、加强制度监督保持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有苗头、有倾向的问题要坚决予以遏制、防患于未然;对于发现的师德失范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单位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工作的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用制度管理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