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01-13 11:08:27           浏览数: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提升我校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24]15号)《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鲁教组字[2024]2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外聘和兼职人员不纳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细则(试行)》为基本依据,秉持多主体多元评价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定性占25%,定量占35%,民主测评占20%,领导赋分占20%。其中,二级学院领
导赋分由党政领导(院务会主要成员+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集体赋分,机关各系统领导赋分由党政领导(分管校领导+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集体赋分,以提高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性。

      三、考核程序

       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结果公示、学校审定、结果反馈、材料归档的程序进行。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5%。对于在试用期或未明确职务的新录用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2025年获评学校“恒星最美教师”和省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非学术)的,经教师工作部审定后,不占本部门优秀指标。

      五、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照规定要求,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学校考核的内容及标准,联系部门实际情况,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等次。

      六、结果运用

       师德评价考核结果运用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请等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师德评价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师德评价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同时取消年度表彰资格,并按照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处理,将考核结果计入个人师德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
     (二)严格监督评价。考核结果需在本部门进行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被考核人填写《师德考核登记表》。考核不合格的,应由本部门告诉本人,并听取被考核人本人意见。
     (三)按时上报材料。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周二)下班前,将《恒星科技学院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恒星科技学院师德考核结果公示表》《恒星科技学院师德考核台账》纸质版1份,经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到党委教师工作部,其中《恒星科技学院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hxxyjsgzb@163.com邮箱。另《恒星科技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经泛微系统直接填报(https://hxoa.hx.cn/),不用再上交纸质版。
教师工作部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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